第一条 总则
为塑造“月城公交”品牌,提升公交服务形象,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,根据公交行业相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公交车车容车貌及车辆卫生标准(以下简称“标准”)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(含机动车)、公交车驾驶员和乘务员。
第三条 车厢服务设施及标语、标识配置及卫生工具配置
1、车辆技术管理部在购买新车时要配备:垃圾桶(2个)、车内展板(大车6个,小车6个,尺寸:800mm*280mm)、拖帕盒、储物箱、工具箱、调度主机箱。
2、公司配发保洁工具:顶棚拖布、排拖、拖帕、水桶(加盖)、扫帚、撮箕、毛巾、刷子、油灰刀(铲口香糖等)、清洁手套、洗衣粉、喷水壶、垃圾袋。
3、展板内的标语、标识由服务质量管理部协调广告部统一印制和安装。
第四条 车容车貌标准1、车辆收班回场后按日清洗,随时保持干净、整洁、无污渍、呕吐物和积垢。
2、车身不得出现脱漆、挂擦痕,保险杠、灯罩保持完好。
3、车身广告(车外宣传语)不得出现破损、残缺和翻翘等,发现后立即向服务质量管理部报修。
4、车门、车窗和前后挡风玻璃干净、整洁、无积尘、无污痕。
第五条 车辆卫生标准1、驾驶室:
①驾驶室(台)、仪表台干净、整洁、无积灰,挡风玻璃处无杂物;
②车载风扇、空调出风口、投币箱、车载机、报站器、监视器等设备无积灰、无污垢;
③驾驶员座椅(含座套)干净、整洁、无污渍。
2、车厢
①上、下乘客门干净、周边无污垢、垃圾;
②窗帘悬挂规范,每季度定期清洗,并保持干净、整洁、无污渍;
③车厢内壁(含顶棚)、窗台(槽)、座椅、扶手、吊环、车载灭火器(含外箱)干净整洁,无污垢、积灰,座椅无积水;
④保洁工具、垃圾桶干净整洁、无污垢。
3、地板
地板、踏步无污垢和垃圾;门角无垃圾、杂物;做到趟次打扫。
第六条 服务标识尺寸标准
第七条 本《标准》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。